其实,作为正方的立论,应做到简洁明了,同时又留有余地,尽量不要将话说得很绝对。
我方主张人性本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行,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的,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说人性本恶,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
恶究竟是如何产生的,这一点要详细论述,只有这样,才能封住对方立论的空间,其他的倒可少说。
一辩的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对辩题进行界定,不进行界定,自己的观点就不明确,不清晰,听众就会觉得似是而非。
在这个辩题中,除了前面提到的“善”字外,“人性”与“本”字,都需要界定。不对这些概念进行界定,在下面的辩论中,就会遇到许多麻烦。例如“本”字,从正方好辩的角度考虑,应解释为“人生之初”,可引“三字经”为证。正方的立论应从婴幼儿“心地纯洁,没有恶意”着眼,而不是从伦理学的善行去立论,这样就灵活得多,在辩论中可左右逢源。紧抓住这个“本”字,自己的观点就能站得稳立得牢。同时,性本善,也宜从总体、从主流来谈,而不是绝对而论,这样也就为善向恶转化的可能性留下了余地,在实际辩论过程中,正方大概是觉得这样不好解释,故而含糊其词,但是你含糊,对方却不会含糊,他们死死地抓住了这一点,造成了正方的极大的被动。
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