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国现行的犯罪侦查机构,除了宪兵司令部暨所属宪兵队之外,我国具有司法警察权的机构尚有:内政部警政署为最重要的犯罪侦查机关,处理一般性刑事案件;法务部调查局主要侦办经济犯罪、廉政肃贪、诈欺等智能犯罪、重大毒品查缉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则负责我国沿海的走私偷渡查缉事宜,若加上即将成立以肃贪防弊为主的法务部廉政署,我国具司法警察身分的犯罪机关各据山头,且互不隶属,造成政出多门,彼此踩线抢功情事时有所闻,而各个犯罪侦查机关各司其职,宪兵在各该领域上所能扮演的角色实属有限,且经常沦为支持戒护的地位,很难在犯罪侦查事务上与前述机关分庭抗礼,是否仍有维持司法警察身分之必要,实值得深思。
伍、结论
从上述战前日本宪兵
职责与任务来看,虽然战前日本宪兵
在整肃军纪、维护社会安宁等许多方面,都有相当大的贡献。然而在战前日本军国体制之下,军部不断地在国内或是殖民地、占领地等,以宪兵进行高压、军事统治,对人民施以铁腕,使其恶名远播,也使日本出现与其它国家相异的警察社会、军事社会,对于人权的侵害甚大。学者认为,原本经过严格挑选,品行纯良之宪兵,后来会成为人人畏惧的名词,在于其权限过大,除了军事警察事务外,还涉及司法、行政警察业务之全般,也就是说宪兵以警察官、行政官身分,而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而曾经担任过关东军宪兵司令官的东条英机大将,为了战争之遂行,将宪兵组织活用至最大限度,其极权性的权限及于内地、殖民地、占领地等所有地区居民,由原本就一本正经、奉命行事的年轻宪兵们,毫不留情地达成任务,也成了战后宪兵一辈子洗刷不掉的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