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1.
警卫统帅及军政首长安全。2.
防护军机及协助保护国防设施。3.
协助警备治安。4.
维护军纪并执行战场监察、调度军民纠纷,侦防军人犯罪。5.
军事交通管制,协助推行战地政务敌(战)俘之收容处理与后送。6.
检肃敌谍,查缉走私。7.
执行军事、军司法警察勤务。
【备
考】:民国四十年三月一日免除兼掌行政警察任务
【阶
段】:戒严时期
【主要任务】:1.
警卫统帅及军政首长安全。2.
防护军机及协助保护国防设施。3.
协助警备治安。4.
维护军纪并执行战场监察、调度军民纠纷,侦防军人犯罪。5.
军事交通管制,协助推行战地政务敌(战)俘之收容处理与后送。6.
检肃敌谍,查缉走私。7.
执行军事、军司法警察勤务。
【备
考】:民国四十年三月一日免除兼掌行政警察任务
【阶
段】:解严后时期
【主要任务】:1.
警卫国家元首、拱卫中枢要域。2.
肃奸防谍制乱、维护国家安全。3.
防护军事机密、保护国防设施。4.
纠察国军军纪、促进国军健全。5.
防止军民纠纷、增进军民合作。6.
打击暴力犯罪、协力治安维护。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