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连这样的要求也没有做到。
指出危机管理中教师的上述职业义务,并不是至少不仅仅是以“教师对于学生的天然逃生优势”。在一个团队如何出现有效率和公正的避险行动的问题性上,教师的能力和位置是让教师承担避险行动发动者和组织疏导者的一个原因。教师制度化地先行获得了学生行动控制权,从而产生危机来临时刻一个班级学生避险行动的发动和组织疏导职责。所以,这一安排是合适的人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合适的作用。这是公正的。
我想,平时加强地震避险的教育和演习,并不能代替危机时刻中明确而坚定的危机管理责任。相反,平时的教育和演习也正是要明确如何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并取得应对危机的良好效果。
教师这个职业你可以说出很多很重要的意义,比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是“助理工程师”,宗教领袖或教父是“灵魂的工程师”)。“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等等。但如果说什么是教师最基本最起码的职业义务,那么,说简单通俗一点,就是“照看孩子”。教师是社会分工中社会化地照看孩子的一种职业。照看好孩子不出事,这是最基本的义务,做到这一点再说其他。
苏少鑫 :
杨兄仍然没有直面我所说的问题,当教师的职业要求他在维护其职业伦理是需要冒着生命危险作为代价时,那么对这种职业伦理本身我们就需要认真加以掂量了。义务本身如何去界定,如何去履行,我想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危机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