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聽課過程中,終於掌握到帕森斯理論的思想來源。一方面,我閱覽了不少當時學人對他的評介文字,另一方面,我很費勁地讀了他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成名專著——《社會行動的結構》。在這一部八百頁的鉅著中,他把他自己所全力推動的「行動的理論」追溯到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歐洲一群社會科學家的身上,其中最重要的有英阈馬歇爾、義大利的柏勒托、法國的涂爾幹和德國的韋伯。但帕森斯對韋伯尤其推重,他可以說是韋伯在美國的繼承者和發揚者。無論如何,韋伯學術之所以能傳入美國而成為一派顯學,帕氏的功績無人可及。最顯著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便是帕氏在一九三〇年譯成英文而流傳天下。
就我聽此課的效果而言,我對於他所建構的現代社會的理論,興趣逐漸轉淡,但是通過講論而接觸到韋伯有關歷史社會的多方面觀察卻越來越感到引人入勝,特別是韋伯對於傳統社會和現代社會的比較和分析。關於這一方面,以後還有機會涉及,姑止於此。
關於帕森斯及其理論,這裡還要補充一筆。一九五〇年代中葉是他的鼎盛時期,但進入六〇年代以後,由於美國社會發生了劇烈的變動,他的理論已開始受到質疑與批評。特別是因反越戰而馬克思派的激進思潮湧現以後,他以美國經驗為背景而建構起來的所謂「現代型社會式」,在新一代社會學家和青年學生眼中已成為「落後」甚至「反動」的代表。據近來偶然讀到有關論評,似乎帕氏瑰論在他死後獲得了相當程度的積極評價,但五〇年代的光輝則已一去不復返了。新理論、新觀點的興起和衰落在美國人文社會科學界幾乎每隔五、七年便有一批,不足為奇但以我的親身體驗而言,帕森斯是我遇到的最早一例,所以印象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