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礼乐文化是华夏文明的特色。
我们说礼乐文化是华夏文明的特色,是与古希腊的商业文明社会进行比较得出来的。我们知道,古希腊文明(前800年-前146年)位于地中海的东北部。前750年左右,随着人口的增长,雅典的希腊人开始向外殖民。在此后的250年间新的希腊城邦遍及包括小亚细亚和北非在内的地中海沿岸,形成了几百个城邦,在诸城邦中,势力最大的是斯巴达和雅典城邦。许多不同的政治制度都有在这些城邦中获得实践和发展。古希腊工商业相对发达,商品交换的需要城邦的法律来维护商业秩序。古希腊各城邦有多种法律的组合,但未能形成比较系统成熟的成文法典。由于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发展,古希腊法中公法比私法发达。同时,古希腊法具有浓厚的哲学基础。柏拉图(前427-前347年)的《法律篇》是目前保存最古的法律著作。
华夏文明的发源地处于内陆的黄河中下游。华夏先民是以家族式、地区性定居的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农业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因而形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和封建制,相伴而生的是礼俗制度而不是法律制度。《唐律疏议》说:“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国。”[38]
第二,俗、礼、律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周礼·天官·大宰》:“六曰礼俗,以驭其民。”《礼记·曲礼上》:“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显然,礼、俗是可分别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