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装涉黑刑案方式劫掠私人资财,是当今世界的一大发明。以这种方式抢夺私人资财,不是简单的夺财,而是谋财又害人、甚至害命。为了使被夺者不至于有能力翻过身来索还属于自己的资财,包装涉黑刑案者对被夺去资财的一方,那是一定会多抓多判重判其全家甚至诛杀其家人的。
七、全市最富有私企都被“打黑”是事实
笔者撰写的《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http://libertyzw.fyfz.cn/art/1046039.htm),全文差不多5.6万字的篇幅,涉及薄熙来先生之重庆施政的各个主要方面。由于笔者水平能力不足和客观条件受限等方面的原因,《报告》中错讹之处在所难免。我《报告》中关于“打黑除恶”中被打者富裕程度的一段话,有幸受到薄熙来先生的文胆、重庆市委党校教授苏伟先生的关注,并受到苏先生的严厉批评。
《报告》中受苏先生批评的那段话之原文是这样的:“重庆第一大的私营企业家、‘身家数十亿的地产富豪’[5]的彭治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重庆身家第二大的私营企业家、‘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的俊峰集团总裁李俊被通缉逃亡海外,亲属多人被抓或被通缉逃亡,[6] 相关企业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接管。重庆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据报资产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7]应该可以算重庆身家排第三的私营企业家,已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8]请读者留意其中的注释,《报告》提到的关键事实和数据都是有较明确出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