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劝阻我的主要理由是:你是做法学的定性研究,不是做社会学研究,是做研究报告而非调查报告,依据公开的资料就足够了,根本不需要做现场个案调查;即使你去了,也完全不可能见到案件当事人,不可能深入了解任何个案的真实情况;那里当权者最忌恨批评,做事完全没有底线,你到了那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觉得这些看法很有道理,故最终放弃了当年到重庆的想法。
在重庆4天,总体来说安排了两方面的活动。首先是讲学,共办了三场。第一场讲座 9月21日晚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题目是《宪法与我国的社会管理模式变革》。第二次讲座 9月22日下午由西南大学法学院主办,内容是《审判独立与我国司法公信力之关联》。第三次讲座 9月23日晚由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主办,海报用了《从宪法学角度看所谓中国模式》的标题。另一方面的活动是考察。在那几天,我抓紧时间自主走动,见了不少新老朋友,其中有当地的,也有外地到重庆的的,有普通市民、学生,也有法学、法律中高级从业人员,有科处级官员,也有厅局级乃至省部级官员。我与他们见面,几乎谈的都是“公事”,如重庆的发展、薄熙来先生当政时的法律实施情况,以及当地乃至中国这些年法制建设的现状和将来的前景,等等。
二、城市建设观感和资金来源问题
与5年前相比,重庆的马路、街道变宽了,各式各样的建筑物,大都显得新而有气派,在不小程度上拉近了与沿海大城市的差距。入夜,在那个名为“一棵树”收费观景点北望市区,辉煌灯火映照下的重庆主城区和两江汇合处,给我留下近乎在从上海外滩看浦东的印象。不同的是,上海类似的静观点乃至公园,一般都不收门票。从住宅小区的外观和我具体接触的一些重庆居民的居住情况看,市民的住房条件有显著改善。毫无疑问,过去几年重庆的城市建设有很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