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柏拉图的认识论不全是“唯心论”,也有感性学说。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从柏拉图教育思想看当下的虐童现象》一文件中做了介绍。
柏拉图在在《泰阿泰德篇》中分别提出了“蜡板说”和“鸟笼说”。而“蜡板说”和“鸟笼说”都是感觉学说。这种感觉学说对亚里士多德的“唯物论”有什么影响,没有依据。但洛克的“白板说”继承了柏拉图的“鸟笼说”。诚如罗素所说:“问题的形式和柏拉图《泰阿泰德篇》里的完全一样,只要用洛克的白纸代替柏拉图的鸟笼,并用理念来代替鸟就行了。”(罗素,1992.pp.286-287)。
第三,柏拉图的“理念”与可见世界的“事物”或“现象”的关系。
按照柏拉图的说法,“理念”是思想的对象,可见世界的“事物”或“现象”是感觉的对象。而感觉的对象是思想的对象的“摹本”。“理念”是“一”;可见世界的“事物”或“现象”是“多”。柏拉图用“摹写”、“分沾”或“分有”来表示两者的关系。
按照柏拉图的理念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一个代表其同类事物的“原型”(或“型式”)存在,即所谓的“理念”,比如“三角形”,世间必然只有一个绝对的三角形原型存在,所有的三角形必然都是它衍生的摹本,都是它在知觉世界里的印象。绝对的三角形只能存在于思想中,可见世界的三角形是对这一“理念型相”的分沾或分有,它是最完美的、真实的、永恒不变的本质。所以,一切完美的东西:正义、美德、爱情、勇敢亦是如此,在宇宙世界中都有它的“原型”存在,而最高端的宇宙理念就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