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刘可通(2001)介绍,在甘肃西安和、礼县出土有重一两十二的圜钱。如果属实,我们上面的解读面临着挑战。
商鞅变法之前,秦铸行过半睘钱。半睘钱造型与一两型圜钱相同,直径较小,大约2.7-3厘米,重7克左右,“半睘”二字并列右读,其义为半个货币单位的圜钱[8]。秦货币单位是“两”,那么半睘当重为12铢。这种钱流传极少,目前市场价格不菲(图1-4)。
四、商鞅改革秦国度量衡制度和钱币计量标准的统一
商鞅变法对秦国乃至对中国历史的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商鞅对秦国的度量衡制度的改革是商鞅变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史记·商君传》记载: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平斗桶、权衡、丈尺”;《战国策·秦策三》记载:“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自此, 秦以铢、两、斤、钧、石五权“平”其权制,但黄金单位按照当时周制用“镒”计量。实际上,商鞅确定的秦国新的度量衡标准也是后来秦始皇统一全国度量衡标准的基础[9]。《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一法度衡石丈尺”。秦始皇陵等处出土的秦权铭文载:“廿六年(公元前221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学术界对《秦诏版》的断句、解读存在争议(赵瑞云,赵晓荣,2005),但秦始皇下令统一度量衡的史实无可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