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从秦文公“东猎”进入关中地区定居农耕之后,商品化、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货币经济不断发展。因为歧丰之地是宗周发祥地。传统上,这个地区的农业曾推行“井田制”。这种“井田制”到商鞅变法时才被废止,改为“阡陌制”。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与古代罗马共和国末期出现的贵族奴隶主的大农庄拉蒂芬丁(latus和fundus)不同。拉蒂芬丁的劳动者大多是奴隶或隶农,内部实行供给制;“井田制”下的农户有相对独立的家庭经济。他们按照规定交纳地租、承担徭役,自主组织家庭经济。农户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并不都是由自家生产自给自足的,需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
根据《史记》记载,“(秦)献公立,七年(前378年),初行为市。”(《史记•秦始皇本纪》);公元前348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国 “初为赋”(《史记·秦本记》)。因此,学术界通常认为秦国的钱币最初出现在这两任国王时期。如果将“初行为市”理解为秦人初次开创市场,因而需要钱币;如果将“初为赋”理解为初次用钱(重半两钱)交人头税。这样理解是有问题的。实际上,陕西考古挖掘出土钱币的地点主要是凤翔(秦国国都雍城地区)、西安、咸阳(党顺民.2013)。西安、咸阳出土钱币可能与秦献公、秦孝公有关,但凤翔出土钱币需要更加大范围来考虑钱币的铸行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再做分析。
三、商鞅变法之前秦国铸行的圜钱
秦人早期在今甘肃省境内使用的是货贝。1957年宕昌北部村落,曾出土穿孔海贝两枚;1994年8月宕昌官鹅乡出土骨贝2300余枚。同时,贝币在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大安庙、秋林坪、成县、西和、礼县等新石器初期的遗址中均有出土(刘可通,2001)。礼县大堡子山祭祀遗迹发掘出土了春秋早期的铜钟、镈等青铜器[3],但没有发现有铜币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