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注:前面一篇博文是我在成都大邑讨论会上的主题发言。我发言后,其他人展开了讨论。秦晖教授和萧功秦先生是抢在前两位发言的,后面的发言对我的观点没什么批评,我就不贴了。
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杨帆的博客上看
。对于秦、萧二位的批评意见,尤其是秦晖的观点,我没有当场辩驳。回来后写了一篇较长的文章,后续将会贴出。以下是秦、萧二位对我的质疑。
秦晖:我上次就讲过关于秦汉谭嗣同的说法和康有为的说法,很有历史,谭嗣同说秦汉是个强盗制度,康有为就说是个平等制度,几乎就是你这个观点。我觉得这两种说法其实是有它的一致的地方的。在秦制下所有的贵族都被扫平了,所有人都成了皇上的奴才,在这点上他们都平等了。但是皇上的奴才和领主的奴才有个非常大的区别,领主的奴才是在熟人社会的背景下的,而皇上,天高皇帝远,还有一点,领主是可以具体管这些奴才的,而皇上几千万人他根本不认识,怎么管呢?所以皇上管奴才,一般来讲都是用受宠的奴才去管不受宠的奴才。宰相和乞丐是一样的,皇上都是想杀就杀,都是奴才,但是宰相和乞丐没有主人和奴才之分,他们是平等的,唯一的不平等就在于宰相是受宠的奴才,而乞丐是不受宠的奴才。
不过我觉得这是一个常识,受宠的奴才去整那些不受宠的奴才,往往比主人整奴才残酷一百倍,这就是流官往往比土官更能够官逼民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在中国帝制中那些更受宠的奴才比如宦官比一般的朝官,尽管这些宦官就是苦大仇深的老贫农。秦汉以来,有了布衣卿相,这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现象。但是我们千万不要说布衣卿相就是代表布衣的卿相,布衣卿相对布衣要比贵族对布衣残酷一百倍,不光是中国这样,古往今来的历史都是这样。原因就是主人对自己的奴才是当做自己的财产来对待的,但是受宠的奴才把主人的奴才是不当作自己的财产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讨好主人,至于不受宠的奴才的生死对他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所以我觉得一方面讲这是平等社会,一方面讲这是强盗社会,这两者完全可以统一起来,没有什么矛盾,就是强盗社会它也平等,平等就平等在大家都是奴才,只不过你受宠我不受宠,你受宠你也可能是会变的,皇上一变脸就把你株连九族了,这和我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