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这些以往为人所忽略的细微之处,可以看到梅恩超越前人的长处。
“从身份到契约”这句名言之享有殊荣,固然是良有以也,然而同时他另一个眼光甚至更为犀利的论点,却很少有人提及。这另一论点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制度在历史上的确立或法典化,并不标志着它的巩固,反而标志着它开始走向瓦解或衰亡。换句话说,那并不是它的成长和发达的历史,而是它被破坏、被摧毁的历史。有趣的是,自然法学派的代表卢梭也曾持有同样的见解。一旦采取了这样的透视,我们所得到的历史图像就会全然不同于流行的式样,这样才可以把我们带到历史的核心里去。一个生命从一诞生起,就在不可逆转地朝着自己的死亡前进,他不是日益茁壮,而是日渐衰颓,历史上任何一种典章制度的生命亦然。这是他的又一个真正充满着智慧的光辉论点,可惜它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和评价。历来备受人们赞赏的,独有书中的“从身份到契约”一语,故索解人正不易得。
古代罗马法的人类法(jusgentium)受斯多葛派思想影响,衍为近代自然法学派的人人平等的观念;从而个人的自然愿望就是天然合理的,从而(相对于当时既不自然又不合理的社会而言)民主制就是最自然、最合理的制度。民主制既以契约(“被治者的同意”)为基础,所以个人就有权拒绝自己所不同意的身份。然而在历史学派看来,身份乃是历史演化过程的自然产物,所以个人就无从拒绝接受社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