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中国的“光荣革命”
周康伟
辛亥革命有两个定性简单明了,是多数史家的共识:就历史任务而言,辛亥革命是“未完成的自由民主革命”。就思想动力来说,它是“排满民族主义革命”。
与中国历代农民起义不同,辛亥革命没有经过大规模的全国战争,就推翻了清朝,高全喜先生在《立宪时刻》一书中,称之为中国
版的“光荣革命”。去年底出版的《旧邦新造:1911-1917》(章永乐着)一书,则把南北议、清帝逊位和袁世凯被选为临时大总统等一系列事件称为“大妥协”。这两本书都肯定了清帝逊位的积极意义,读来备受启发。
《立宪时刻》作者认为,面对中华民国肇始之际的革命激进主义,清王室最终选择了以和平逊位的方式,将统治权转让给未来的共和立宪国体,由此避免了频仍不断的战争烽火和生灵涂炭。《旧邦新造》作者更进一步评价,认为“大妥协”避免了血腥内战,促成了政权和平过渡,最重要的是避免了更为激烈的边疆危机。《立宪时刻》的分析评判主要着眼于宪法学,重点落在清帝逊位的和平过渡特征。《旧邦新造》一书则从多民族王朝国家的共和转型路径、时局形势以及宪政法理等多角度展开论述,逐层厘清了“大妥协”的积极意义及其难以避免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