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工作情况要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凡是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糊涂、动摇的人坚决不能提拔。要改变在干部使用方面实际上仍然存在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终身制”问题,加强对干部队伍中那些相形见绌的人员的淘汰力度。要对离开领导岗位的人从事相关职业制定相应的规定,确保离职的领导干部不能利用任职时的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是要继续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干部制度的改革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要求,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的改革。政府机构的改革要做到廉洁高效,转变作风,调整职能。逐渐改变干部工作的大环境,让干部在合适的岗位上正确地做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加快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努力改变当前一些政府部门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以及政出多门、一些决策脱离基层实际的情况。要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在管理层和被管理层之间建立经常交流机制,改变单纯“精英”管理的模式,在重视学者名人意见的同时,特别关注基层群众的意见和感受,让劳动者参加管理,并负起责来监督政府和各级干部。
早在延安时期,面对黄炎培提出如何跳出政权兴衰匆匆的“周期律”时,毛泽东就明确表示已经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提出的这条民主的新路,我们已经有了六十多年的实践,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结合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全体人民逐年增加收入的同时,缩小干部和基层群众在物质分配上的差距,杜绝“读书做官”“升官发财”的旧思想死灰复燃的机会,让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惠及每一个普通劳动者。总之,人才的成长和干部制度的改革牵扯到方方面面,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