⑽ 徐珂:《清稗类钞》
(节选,1917年商务印书馆):
《红楼梦》一书,所载皆纳兰太傅明珠家之琐事。妙玉,姜宸英也。宝钗,为某太史。太史尝遣其妻侍太傅,冬日,辄取朝珠置胸际,恐冰项也。或谓“红楼梦”为全书标目,寄托遥深。容若词云:“此夜红楼,天上人间一样愁。”贾探春为高士奇,与妙玉之为宸英,同一命义。容若,名成德,后改性德,太傅子也。 或曰:是书所指皆雍乾以前事。宁国、荣国者即赫赫有名之六王、七王第也,二王于开国有大功,赐第宏敞,本相联属。金陵十二钗悉二王南下用兵时所得吴越佳丽,列之宠姬者也。作是书者乃江南一士人,为二王上宾,才气纵横,不可一世。二王倚之如左右手,时出其爱姬,使执经问难,从学文字。以才投才,如磁引石,久之遂不能自持也。事机不密,终为二王侦悉,遂斥士子,不予深究。士子落拓京师,穷无聊赖,乃成是书以志感,京师后城之西北有大观园旧址,树石池水尤隐约可辨也。
或曰:是书实国初文人,抱民族之痛,无可发泄,遂以极哀艳极繁华之笔为之,欲导满人奢侈而复其国祚者。其说诚非无稽。 或曰,《红楼梦》可谓之政治小说,于其叙元妃归省也,则曰“当初既把我送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于其叙元妃之疾也,则曰“反不如寻常贫贱人家,娘儿兄妹们常在一块儿”,绝不及皇家一语,而隐然有一专制君主之威,在其言外,使人读之而自喻,此其关系于政治上者也。 京师有陈某者,设书肆于琉璃厂。光绪庚子,避难他徙,比归,则家产荡然,懊丧欲死。一日,访友于乡,友言:“乱离之中,不知何人遗书籍两箱于吾室,君固业此,趣视之,或可货耳。”陈检视其书,乃精楷钞本《红楼梦》全部,每页十三行,三十字,钞之者各注姓名于中缝,则陆润庠等数十人也,乃知为禁中物。急携之归,而不敢示人。阅半载,由同业某介绍,售于某国公使馆秘书某,陈遂获巨资,不复忧衣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