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才讲到团结,"陈独秀说,"这是一个非常好听的名词。不过我总觉得,骑马的要和马讲团结,不然,马是不会赞成的。它会说,你压在我身上,你相当舒服,我要被你鞭打,还要跑;跑得浑身臭汗还嫌慢。这种团结,我敬谢不敏。"
一时,旁听席轰然大笑。
胡善称说:"讲你的辩诉,马与本案无关!""好,言归正传。"陈独秀足足讲了近两小时。
陈独秀的《辩护状》成了脍炙人口的佳作。上海沪江大学、苏州东吴大学均选为法学系的教材。
审判共三天,旁听席上连过道都站满了人。审判时,陈独秀慷慨答问,被告成了原告。现略举一二例子如下:
审判长问:"你认识那几个被捕的人?
陈答:"党内情形,我不能报告,我只能说政治意见。谁是共产党,这是政府侦探的责任,我不能做政府的侦探。"(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问:"何以要打倒政府?"
答:"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剌刀政治,人民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民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穷困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问:"托派和斯大林派(指中共)主张虽有不同,但都主张打倒国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样的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