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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韩的伦理和逻辑
作者:
倍魄
兰斯·阿姆斯特朗,与登上月球留有名言“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的宇航员同姓(Armtrong),也曾经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传奇英雄。1992年开始职业自行车生涯,1996年身患癌症,在艰苦的治疗后重返赛场。1999-2005连续七届环法大赛冠军,完成不可超越的生命奇迹。阿姆斯特朗的故事完美地演绎了美国梦。但就在上个月的22日,国际自行车联盟宣布支持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决定:阿姆斯特朗自1998年8月1日以后参加的所有比赛成绩被取消,今后再也不能出现在自行车赛场上。在此之前,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已经用长达1000页的调查报告,将阿姆斯特朗钉上了“耻辱柱”。报告中,26位证人的证词证明阿姆斯特朗曾服用兴奋剂。丑闻让阿姆斯特朗“众叛亲离”,包括耐克在内的多年合作赞助商纷纷解约;
曾向他提供环法奖金的SCA保险公司“追讨”奖金;甚至连他一手创办的抗癌基金会(Livestrong),也要因此改名。
按照很多中国人的逻辑,美国反兴奋剂机构这不是家丑外扬自讨苦吃吗?阿姆斯特朗的故事不是激励了青少年的自强奋斗,吸引了更多人投身和关注自行车运动吗?一个抗癌英雄的故事,也让包括赞助商耐克在内的美国公司深获益处,你们打掉阿姆斯特朗对谁有好处?你们的耐克公司不会蒙受损失吗?阿姆斯特朗创办抗癌基金会,为社会做出贡献(阿姆斯特朗本人是Livestrong基金会的最大捐助者,迄今已经捐出了700万美元),他的故事感动了我,我管他是不是服用了禁药,有本事你也服禁药拿7次环法冠军试试?美国反兴奋剂机构为什么就不能放过阿姆斯特朗?美国人就是看不得别人出名、赚钱,嫉妒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