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实质及其发展意义探究
宋 圭 武
内容提要:笔者认为,罪感来自于两方面:智慧与欲望。这里智慧提供了辨别善恶的前提,而欲望提供了成就善恶的动力,智慧和欲望共同演绎了罪感的世界。而原罪实质是罪感的派生物,实质是基督教神学对罪感的一种精神开脱。在现实中,原罪意识为秩序、理性、诚信等意识提供了一个有效基础;另外,原罪也为平等和自由精神提供了基础。在中国人文中,由于缺乏原罪意识,于是面子约束就有了特别意义;同时,由于没有救赎意识,所以,国人会更多为现世的享受而疯狂,这也就会导致发展更具有一种短期性。另外,由于国人缺乏或没有原罪意识,人也就增加了一种天然犯罪的心理倾向,但却没有天然的罪感。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发展,从某种意义看,也需要培育国人的原罪意识,但这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关键词: 原罪 意义 中国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党员,甘肃靖远人;90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9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双学位;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部教授,兼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和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三农问题、经济理论和中国问题等方面。
一般认为,原罪概念起源于西方文明,其根源来自于基督教圣经《创世纪》。据《圣经》记载,上帝创造世界万物之后,又先后造了男人亚当和女人夏娃,把他们安置在伊甸园里。夏娃受了蛇的诱惑,吃了上帝禁止他们吃的智慧果,又给亚当吃。结果两人都被上帝赶出伊甸园。这就是人类最原始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