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在我的预料之中,我总的印象是,罚当其罪。
如果要我进一步谈认识,我觉得法院对他够宽大的了。在不认罪的情况下,法院其实并没有对他从重处罚。另外,文强受贿数额比薄小得多,但薄主政重庆时,法院判了文强死刑立即执行。与判文强比较,法院对薄的判决要公正得多。
薄贪污的事事摆在那里,薄辩去辩来也没能否定自己收了钱。对薄贪污之事,我不想多说,只对其受贿和滥用职权罪的认定,谈几点感想。
薄推说自己不知道收钱的事,那基本上是鬼话。薄之受贿,所遵循的模式与中国当今大多数贪官一样,都是自己帮商人办事,老婆孩子收钱。很多官员都是这样养“钱包”的。当然,薄不知道老婆孩子收钱得好处的具体细节,十分正常,完全可能,但他要否认自己概括地知道自己老婆孩子不断从徐明那里获得金钱利益,那绝对不可能,也不可信。薄自己承认,徐明对他公子很好。如果一个教授对他公子好,正常理解是关心学业、悉心教导;一个商人对他公子好,除了动用金钱之外,还有什么其它方式呢?至少按常理说主要是提供钱物,其它都是次要的。
薄可以辩称他支持某人是正常行使职权,但在无数商人中选择支持谁不支持谁,可是大有考究,其中私人关系无疑是考量内容之一。今天的政商关系,是地方主政者让谁富谁就能富,让谁败亡谁就能败亡。这种情况,薄比我们任何网友都清楚。薄虽然心怀大志,可从揭示出来的情况看,他还是落入了政商关系腐败的陷阱,而且是自觉自愿跳进出的。这方面的关键证据,是他放手让其妻儿与徐总发展极其密切的私人关系。薄如果真过硬,他会阻止其妻儿与徐总发展私人关系,至少要严密监督这种关系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其中的金钱关系。但他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