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位叫阿克顿(1834-1902)的英国历史学家讲过一个分粥的故事:某团队有七个成员,他们都是平凡的普通人,虽不野蛮,但不免自私。他们想解决每天的吃饭问题,分食一锅粥,这锅粥刚够七个人吃饱,某个人多吃了一点,别人就会挨饿,但并没有称量用具或有刻度的容器,他们先后试验了五种方法。
1、 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很快大家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换了一个人,仍然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粥最多。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2、 大家选举一位品德最高的分粥,但日子久了他就悄悄地为自己和亲近自己的人多分。道德战胜不了私心。
3、 容忍分粥的人给自己多分一点,务求给其他分得平均,可是其他人必需挨少少饿。高薪养廉养不出平等。
4、 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其余六天都得挨饿,虽然是公平地挨饿。绝对平等不等于效率高。
5、 每个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在这个制度下,七只碗里的粥每次几乎都是一样多。
管理学教授引用上述故事告诉学生,好的制度可以兼顾公平与效率。经济学教授引用上述故事告诉学生,即使人是自私自利的,也可以找到好的制度实现既公平又有效率。
我想说,制度好与不好,要看权利的配置。如果上面是一个主人和六个家奴,第五种安排就不是一个“好”的制度。主人或者按第一种制度安排,自己亲自来分粥。或者按照第二种制度安排,指定某个家奴分粥。主人不在乎家奴之间公平分配,只要家奴不饿死,自己又能吃饱,就是“好”的制度。如果是一个母亲和她的六个未成年孩子,母亲是当然的分粥者,即使分配不均也是公平的,用不着外人点评。因此,上述分粥故事的隐含前提条件是七个人权利平等,这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