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亦如水
问:华为推行干部任用与管理的“三权分立”制度,它的内涵到底是什么?
答:在华为全球化拓展中,干部培养和选拔问题日益突出,为保证干部任用和员工激励工作的客观性、全面性、公正性,避免单方面决策的片面性和倾向性,在明确干部选拔考核标准的同时,华为制订并推行了“三权分立”的干部管理制度。具体是指,华为内部各类组织在干部任用和员工评议、激励上采用分权制衡机制,即将干部任用、员工评议和激励中的建议权/建议否决权、评议权/审核权、否决权和弹劾权分立运作。即:赋予日常实际管理干部、员工的相应行政管理团队(AT)具有建议权;赋予促进能力建设与提升的华为大学、专业委员会以及对过程规范性进行把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部、干部部等组织具有评议权;赋予代表华为全局利益的跨部门委员会和对思想品德进行把关的党委组织干部部等组织具有否决权和弹劾权。
三权分属于不同类的部门,各类组织在干部任用和员工激励等工作过程中,遵从上述分权制衡机制,合法行使相应权力,并接受监督,承担相关的责任连带,确保华为干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导向和制度要求得到充分体现。
问:为什么要引入“三权分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