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权和建议否决权阶段。张三对照任用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品德、绩效和改进点。品德项有20条。如:敬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利用工作权力和便利贪污受贿等。绩效必须优秀,为业务开拓做出贡献,这是被任命人对自己过去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其实这是自己将如何更好地承担赋予的职责,向公司全体员工和公司领导的郑重承诺。接着,张三的推荐人采用书面方式签字确认推荐意见,并对被推荐人上岗后所发生的问题承担三年连带责任;然后,国内市场部AT行使建议权。
所有成员均需对评价结论签字确认。由于张三的职位涉及与全球销售部的矩阵管理,因此,还需要经过全球销售市场部AT行使建议否决权。最后,国内市场部党总支也需要行使否决权。
2、评议权/审核权阶段。首先销售与服务体系干部部对张三的绩效、任职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价;其次,华为大学对其在培训培养阶段表现出的华为领导力素质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由对该任命是否符合华为政策和原则以及程序规范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价;之后,由销售与服务体系AT对该任命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任命的结论。
3、否决权阶段。华为党委组织干部部根据关键事件来审查张三的品德,如发现他在品德方面有严重品题,可以进行一票否决。在否决阶段,拟任命职位属于跨部门委员会的成员,还需经过跨部门委员会的否决。这两个组织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都不能进行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