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三权分立”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制度优化还需长期深入地实践,人力资源管理部任职部门会配合地区部及一线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并不断向公司相关领导与EMT建议可改进的措施,使“三权分立”在执行时,规范性与时效性逐步达到较好的平衡。
问:依据“三权分立”机制,干部的任用和管理是如何操作呢?
答:首先是三类组织各司其责。该制度,将原来集中于一个主体身上的权力分为三类组织行使。从行使的过程中来说,三类组织在分权中有合作有制约。在三权行使的各个阶段,三类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品德、绩效和关键事件、干部四力(决断力、执行力、理解力、与人连接力)、各方面能力提升等对照干部选拔标准,各负其责进行评估。
其次是分层授权管理。华为总裁根据业务管理的要求,遵循一定的规则采用隔层授予的方式,将部分中高层干部、中基层干部和普通员工及业务技术专家的行政任命审批和发布的权利授权给相应层级的管理团队执行,被授权组织接受公司监督,以提高任命效率。很多干部和专业人员的任命,在遵循“三权分立”制度后,由体系团队来发布,公司文件夹上的公司发布的任命相比历史会减少。三权互相合作形成合力可以高质量、高效率地选出优秀干部,三权之间相互制约可以防止腐败滋生。
问:做一个案例介绍吧。
答:以国内市场部某代表处代表的任命为例(张三),根据分层授权规则,此职位属于EMT任命批准职位,最终由总裁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