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基本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优越性:概括地说,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第一,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二,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中,看到的是权力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导致的效率低下。
下面是美国具体实行三权分立的权力运行状况:
“国会对总统的制约有:总统必须向国会两院提出国情咨文;国会参议院有权就总统提交的高级官员及法官任命名单提出意见并予以批准;总统签署的对外条约须国会参议院批准,国会有权对总统及高级官员、法官等提出弹劾并予以裁决;国会与总统共享对外宣战权等。总统对国会的制约权体现在:国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总统签署批准;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但如果国会参、众两院重新分别以2/3绝对多数通过,该法案则自然生效);而联邦法院则具有司法独立的地位。并因1803年获得违宪审查权拥有了对国会所通过的法律以及政府的行政决策、行政命令或行政行为等是否违宪作出裁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