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歌林多前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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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领域的“去巫”,就是政治领域的现代化,这就是预定论的政治产物。在加尔文改革宗主导的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是最起码的。自宗教改革时期开始的日内瓦庇护了各种信仰的受迫害者,清教徒领袖克伦威尔当权时英国空前地对各宗教平等地对待,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建立宗教的法律,或者禁止其自由行使……(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可以说,是加尔文主义中的预定论最彻底地导致了“政教分立”原则的确立、导致了政治现代化。
除促成政治现代化外,预定论实际上也是宪政、人权观念最彻底的理论根基。以预定论为思想旗帜的宗教改革运动,实际上是一场信仰归正运动,是人类从人对神的掩盖、专断和践踏之中恢复神的荣耀及个人的尊严的运动。宗教改革不仅没有打倒神权,而且前所没有的强调了神权,这突出地表现在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中;宗教改革打倒的是天主教教皇和教士阶层的教权,所要树立的是个人信仰的至高与纯粹,以及由此衍发的民主自由社会的基石——个人主义。只有高扬了神权,才能高扬人权;只有打倒了教权(天主教专制),才能高扬神权与人权。“天地之间,上帝为尊;上帝之下,个人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