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一,“冤案之源”(胡世荣):《唯上之灾》关于王知还的平反
在那个年代,人人都生活在恐惧中。不一定什么时候,什么事上,自己就会成了阶级敌、反革命、劳改犯、冤魂。这是怎么造成的,下面就以我经办的三起冤案作简单介绍。
一、王知还,女,1938年到1944年,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成都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读书、工作。在这期间,共产党外交协会王炳南同志向外国媒体介绍皖南事变的真相时,请王知还作翻译。为此,王知还认识了王炳南。那时,王知还从媒体上知道延安要建立民主政治的主张,想到延安参加革命。王知还的父亲,是国民党海军补给总站站长,坚决反对、阻止其女儿去延安。但王执意要去,因此,断绝了父女关系。其父一家定居香港,49年还给王知还来信,要女儿去香港团聚。王知还把信交给了领导。后来,她得知延安有人在南京梅园新村时,她立即赶了过去,正好王炳南在,就把她带到了延安,参加了革命工作,并和王炳南结了婚。在延安期间,王知还和王光美(刘少奇妻)、李伯钊(杨尚昆妻)关系不错。1949年3 月,进入北京,在外交部工作。不久,因王炳南另有女人,1950年4 月王知还决定和王炳南离婚。
问题就出在这里。离婚后,王知还的工作频频调动,“作家协会”、“文艺报”、“外国文学委员会”、“译文”、“新华社”,翻译、编辑。1958年1月21日,她写了一封信给王光美后,服安眠药自杀,未遂,被下放到农村劳动。回北京后,1961年11月15日,新华社对外办公室主任肖希明同志通知王知还,领导决定,调离北京。她接受不了,又走投无路,想起了4 9 年父亲在香港的来信。1961年11月25日,她买了火车票南下。到广州平湖车站下车即被逮捕,押回北京。1963年3 月被北京高等法院以投敌叛国反革命罪判刑十年。送安徽白湖农场劳改。1980年8月,被安庆师范学院录用为该院外语系教师。王知还曾数十次向原单位申诉,都未得到回信。1984年7月,我在该院组织部工作,她向我诉说冤情。我即调阅了王的档案,认为是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