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新闻发布会的“澄清”和“释疑”并未收到太大效果,舆论的叫骂声甚至使云南省高院不敢再接受媒体采访。
南方周末记者追问,杀人案中判决被告人死缓,是否应该考察被告人品行,以确定他将来释放回来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本案中,法院有没有劝说李昌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下判时是否考虑到这件事可能引发受害人一方上访?
“这些问题我都想回答你,但现在不得不谨慎了。”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说。
事实上,云南省高院在李昌奎“免死”判决中,几乎是孤军奋战。
7月7日,云南省高院两位法官来到巧家县法院,与王家三十多位家属座谈,4个多小时的谈话,“法官不好表态”。王家飞五伯王廷清回忆。第二天,法官给王廷礼打电话称,法院可以启动司法救助,请受害人一方谅解犯人。王廷礼一口回绝。
而李家的表现,也颇令人尴尬。李家兄弟姐妹4个,李昌奎最小,文化程度大多在小学和初中水平,李昌奎父母则是文盲。“没得钱,没法赔偿”、“中院判了之后,(赔偿这件事)想都没想过了”。李昌贵称。直到记者来采访,他才真诚地说了一句:“即使他枪毙了,我们也应该向人家道歉的。”
“我们也在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希望他们拿出钱来赔偿受害人家属。”田成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改判,还是不改?云南省高院进退两难。“无论怎样选择,都应有充分的理由,改,也要把后遗症向公众交代清楚。”田成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