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弗洛依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赖希从压抑机制上分析权力,将权力视为一种压抑性的力量,权力压抑自然、压抑本能、压抑个人也压抑阶级。而尼采则从势力(
力量)
关系上分析权力,将权力双方的角斗视为战争的双方的斗争,力量对抗的最终是一方战胜另一方,其结果仍然是一种力量对另一种力量的压抑。所以,按照福柯的分析,尼采的命题也是最终将权力归结为压抑。无论是赖希命题还是尼采命题,都是关于权力的支配—压抑的模式。福柯认为,这两个命题避免了马克思主义和法理主义对权力的经济主义分析,比马克思主义、法理主义的模式更为合理,在福柯看来支配—压抑的模式优于经济主义的模式,所以他对权力的分析也更多采用了支配—压抑模式。事实上福柯的权力观受到了尼采的很大影响。他的权力观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并发展了尼采的权力意志论。尽管如此,他对尼采的支配—压抑的权力分析仍然采取批评的态度,用福柯自己的话说,他是开始于尼采但并不止于尼采。福柯既不同意马克思主义、法理主义对权力的经济主义的解释,也不满意赖希命题、尼采命题对权力的支配—压抑机制的解释。
那么,作为一个权力思想家,他又是如何看待权力呢?
福柯的权力思想既博大精深又晦涩难懂,甚至许多西方学者都认为他的权力观飘渺不定、难以捉摸。确实,福柯自己对权力并没有一种很规范的定义式的说法,而是力图从各种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阐发权力。对权力的这种阐发方式,与福柯的后现代性的理论立场有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