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日本共产党在基本理论方面也相应地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提法:
(一)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改为毛式“科学社会主义”
1976年,日本共产党第十三次临时代表大会正式决定,在党的纲领、章程等文献中不再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提法,而改用“科学社会主义”的提法。日共认为,第一,“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给自己的思想体系及其指导下的革命运动所规定的名称。第二,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生命力在于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进步和发展。现实社会的许多问题“已经超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范围”,又“增添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第三,“马列主义”的提法同斯大林提出的“列宁主义定义”分不开。斯大林的定义把俄国革命的经验视为世界革命运动的普遍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成了限制探讨革命运动新方向的教条”。第四,日共这样做,是为了“正确地继承”和创造性地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提高解决日本革命各种问题的能力,克服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教条主义”和“保守主义”[1-9]。
(二)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工人阶级政权”
1973年,日本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工人阶级政权”。日共认为,“专政”的概念在今天的日本并不适用。使用这一概念,容易让人们联想到“暴力革命”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3-4]。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在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原本体现着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但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却把这一概念同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特定道路”、“国家形态”、“暴力革命必然性”等联系在一起[1-10]。上述概念不能用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日本,因为日本共产党正在探索用和平、民主的手段进行革命,以便建立人民政权的议会制民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