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宗教能否去政治化只是一个有待于思考的问题。
中国政府方面为天主教问题煞费苦心,政府为了能够推行自行任命主教的政策,里里外外没有少花钱,每一次祝圣典礼都有大批国家干部、民警“保驾护航”,可是换来的不仅是梵蒂冈的反对谴责,还有国内许多天主教徒的怨声载道,参与其事的许多主教事后又通过各种渠道纷纷向梵蒂冈悔过。中国方面为自己的政策,制造了许多理由,诸如自选自圣主教是为了捍卫主权、是中国教会“传统”、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等等,但是,说话者未必能够说服自己。如果,自选自圣主教是捍卫主权,那么全世界除中国以外的国家,任由梵蒂冈任免主教他们都是出卖主权吗?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理由。
又或者说自选自圣主教是中国教会“传统”,那么中国教会就只有六十年的历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就存在的天主教会,难道不属于中国?又或者实行的是自选自圣主教的政策,而非是天主教的圣统制?
如果,“宗教信仰自由”只是信什么的自由,而非怎么信的自由,那它还算是原本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由吗?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与梵蒂冈早已取得共识:主教是天主教会的教职,理应服从天主教信仰与传统由罗马教宗任命,世俗国家的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有权参与主教候选人的甄选过程,教宗可在地方教会和政府划定的候选人范围内挑选和任命主教,但是世俗政府不能剥夺罗马教宗的任命权。新主教在祝圣典礼上要宣誓在政治上效忠国家,而非效忠于梵蒂冈。但是在信仰上,新主教要与罗马教宗保持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