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佛教的传承极其繁杂。
满清时期,闽南粤东地区由于清政府大力提倡佛教后,信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佛教与当地的道教文化相结合,衍生出了适合当地民情的佛教,尤其以佛教的观音菩萨(禅宗与净土宗合一的观音)最为民间所接受。菩萨,全称是“菩提萨埵”。“菩提”的意思是“觉悟”,“萨埵”的意思是“有情”。因此“菩萨”是指“追求觉悟的有情众生,使人觉悟的有情众生”。
18世纪后,以观音菩萨(上首菩萨,与大势至菩萨一起为阿弥陀佛的左右胁侍菩萨,并称为西方三圣,同时也是四大菩萨之一。)为主神的寺庙大量兴建于福建闽南地区,并通过移民,带到了以漳泉移民为主的台湾地区。由于佛教与道教的结合,在台湾的早期寺庙出现了道教庙宇供奉观音和佛祖圣像的现象,这也导致了佛教与道教进一步的密不可分。但同时也产生了分化现象(现在的农村依然存在此现象):要不成为不问世俗的山林僧,要不就以送死为主业的僧众。
1895年,台湾开始了半个世纪的日治时代。日本殖民政府为了便于统治台湾地区,并没有在台湾强行推行国内盛行的神道教,而选择了在台湾有相当根基的佛教。当然,这并不是纯粹的发展当地佛教,而是同时加以日本本土的佛教渗透。到日本统治结束的1945年,共有八宗十四派的日本佛教支派到台湾传教(以净土宗的发展最佳),并发展了相当的教众(当时500多万的民众,有8万多信仰了日本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