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一個朋友的回憶:
那天晚上十一點左右,我們連最先登上距臘戌城兩公里的山頭,部隊停下來,觀察城裏動靜。從山上看下去,城裏燈火通明,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看不出有什麽防備。衆人不由喜出望外,都認爲此戰勝算在握了。指揮官一聲令下,我們打頭向城邊的火車站沖了過去。到了車站外,沒見到一個帶槍的人,只有些老百姓站在街邊看熱鬧,於是我們就一下子撲進了車站。進了站,但見兩列極漂亮的火車停在站臺上,候車室裏有不少人在等車,一個當兵的都沒有。幾個哥們沖進站長家裏,把站長從被窩裏抓了來。當官的通過翻譯審站長時,我看有個老兄臉紅得不正常,便問他怎麽了,他忸怩了一會兒才告訴我,他們抓站長時,剛踢開門,便見那傢夥正跟老婆幹那事,幾個兄弟都沒見過沒穿衣服的女人,當即臊得退出門外,背對門站著等那傢夥出來。好在那站長膽小,先把槍給扔了出來,人才跟著出來。
要是那人敢開槍,說不定他就沒命了。我們這兒正說著呢,就聽見那站長直叫喚,大夥看他手指著對面山上,也就朝對面山上看去,車站裏的人也都跑了出來,都在看對面山上。我定睛一看,跟我們來的方向相反的山上,一條燈龍正沿著山腰蜿蜒而下,龍頭已經快到山腳了,龍尾還在山後,看那陣勢,少說也有幾百輛汽車。壞了,是敵人的大部隊趕到了。我還沒回過神來,傳令兵跑來了,指揮官下令讓大家往來的方向撤退,臨走又命我們班留下,將火車頭炸了再走。
我們班就我一人會用火箭筒,也只有我在訓練時打過一發彈,此任務當然地落在我頭上。我上了榴彈後,趴在一條路基上,瞄了半天,看著那兩輛據說是日本人送給緬甸的光彩照人的內燃機車頭,心裏暗自可惜,最後一咬牙,閉著眼睛扣了扳機,一聲巨響過後,碎片四處飛濺,等我睜開眼,一輛車頭已經燃起熊熊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