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派”律师成为“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的反思,但他们自己却丧失了反思的能力。这是危险的。他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他们切不可以为,自己才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突破和决定性力量,这样的自我政治高估会导致行为的很多错误。
2. 《莫寄望一“磕”成名》(节选)
这些“死磕派”真是在为当事人的权利而“磕”吗?窃以为未必,特别是那些以炒作负面舆论、插手热点个案、煽动围观群众、聚集施压司法的“死磕”律师,他们并不遵守法律的秩序与伦理,不追求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其唆讼、架讼、霸讼愈演愈烈为庭审中的哄闹法庭行为,庭外借助于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把小事化大、大事化炸,俨然成了法律界的“老大”,而“死磕”也成了彰显其个性化标志的“文身”。
更有某些律师生怕这种“死磕”的“文身”不够外露,不够霸气,专门在北京某律师会所策划了一场“死磕派精神展”,其中展出的材料中就有“靖江事件”中律师王某被法院拘留时的拘留决定书。把违法经历当作是一种社会资本,这与一些黑社会人员显摆自己的“刑满释放证”又有何异?一些“死磕派”律师在共同“价值观”的引导下不仅“组团死磕”,甚至在自己的微博中党同伐异地声称“不死磕的律师就是骗子”,难怪有其律师同行称这简直是“贬损同行,自我表扬,疯狂炒作”。
3.《千钧客:解读“死磕派”律师》(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