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活了——这句话说得不尽准确, 11年前,因为谋杀,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1年之后,当年被他谋杀的那个人回来了,于是乎,他从监狱里被放出来了。接下来的剧情耳熟能详——这边厢,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以为家,不知道路在何方;那边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即启动国家赔偿,强调要以此个案为鉴,吸取教训,下不为例云云。
从聂树斌到佘祥林,再到今天的赵作海,这样的人间活剧几乎每年上演,主题雷同,情节雷同,不同的事主人公和结局——相比还能活下来佘和赵的,早已背负十恶不赦的重罪二惨死在枪下的聂树斌就更为凄惨,冤情至今尚未昭雪。根据这三个案件的相关报道,多年前,我天朝的公检法一干人等,经过废寝忘食地缜密侦查、细致工作,均已将上述案件办成“铁案”,除了这次赵作海的案子官方明确承认是“冤假错案”外,聂、佘两案的经办者面对事实,至今还言之凿凿,不肯认错。然而,被认定的刀下冤魂多年之后重现江湖了,尴尬出现了—— 曾经的谋杀者或已正法,或已身陷囹圄多年。
最近一期的《南方周末》有这样一篇文章,《命案必破,疯人顶罪》,向我们详细讲述了一个警方为了提高破案率而亲手导演一出“被杀人”的精彩剧目,在众多疑点无法解释、相关证据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仅凭疯人刘卫中的妄想呓语,河南尉氏县公安局就认定刘卫中为罪犯,在迅速结案之后,将其释放,并自圆其说的解释为“精神病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