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可以这样说,白居易《新乐府》在内容上继承了《秦中吟》的传统,在音乐上则继承了东汉乐府诗的传统。
《秦中吟》写作时间比《新乐府》稍早,也是白居易的著名组诗。它写贞元至元和之际事。其小序云:“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为《秦中吟》。”该组诗主要揭露和斥责了下列时事:“羡余”制给予农民的痛苦,富女易嫁的陋习,官僚不顾“人食人惨象”(江南干旱导致)只顾腐化淫乐等。与《秦中吟》相比,《新乐府》反映时代面更为广阔, 揭示问题更为深刻,影响也更为深远。其笔触,从唐高祖李渊武德(618-626)一直延伸到元和4年。
李绅与白居易,到底谁创制新乐府更早一些?依我之间,可能是后者。
因为白居易写《新乐府》50首,虽是元和4年,但追溯其最早萌发写作冲动的时间,却是元和3年(808)。这年5月,白居易被任命为左拾遗。左拾遗是皇帝殿前谏议官。当时他36岁,正身强力壮、意气风发,也很天真。一上任,他就给皇帝上奏疏说:“授官以来,仅将十日,食不知味,寝不遑安,惟思粉身,以答殊宠,但未获粉身之所耳。”不久,白居易连续送上许多奏章。首先,他要求免除江淮赋税以拯救水深火热中的灾民,其次又请多出宫人,减少宫中费用,消除孤居妇女的痛苦,再次反对让宦官担任“诸军招讨处置使”去和王承宗做战,第四请罢用兵河北等。他甚至还当面指陈皇帝犯了错误,为此差点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