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珺平:
新乐府运动
“新乐府”一名是白居易(772-846)提出的。
乐府,本来是两汉时代朝廷的一个机构,负责对民间诗进行加工、配乐。那时,诗不是用来“读”而是用来“唱”的,是有音乐的。这样,后来人把凡能入乐的诗,也都称作乐府。乐府由于乐章是固定的,因而曲调的牌名也固定。有些文人为了更好地反映现实,不愿受旧曲调束缚而自度新曲。其乐章和歌辞,都重新创制,于是,就有了“新题乐府”或“新乐府”。
新乐府的发生和发展有三变:
一是由汉乐府的“缘事而发”变为建安时代曹操等人的“借古题而写时事”,二是变为初唐、盛唐的“因事主题”——如谢偃、长孙无忌等的《新曲》、李白的《塞上曲》、《塞下曲》,杜甫的《兵车行》、《三吏》、《三别》、《悲陈陶》、《悲青坂》等,三是经元结、顾况等《新乐府》继承后,变为由白居易命名的一种以揭示现实弊病为准则的、个人有意识进行写作的文学体裁。
作为中国文化史上的狭义新乐府运动,它主要指中唐以后,以白居易为首,而以李绅(772-846
)、元稹(779-831)、张籍(767-830)、王建(约767-约831)等为辅弼,由文人之间相互唱和而形成一种文学运动。这种新乐府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自创新题;二是专写时事;三是不以是否入乐为标准。因此,从能否入乐角度说,新乐府徒有音乐之名。但若从文学上说,它才是真正的乐府——因为它体现了东汉乐府原有的现实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