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
依照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法律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实践中,往往是中共中央在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的负责人的意见后,先提出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讨论通过后,即以主席团的名义依法在全国人大历届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全国人大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1982年12月,新中国第四部宪法,也就是现行宪法通过。在1983年6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李先念被选举为国家主席。他成为恢复设置这一机构以来,第一位国家主席。此时,他在党内任职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乌兰夫,被选举担任国家副主席。
5年之后,杨尚昆当选国家主席,王震任副主席,李先念转任全国政协主席,此时,杨尚昆的党内职务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军委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这个时期,出访、接待外宾等外事活动是国家主席的重要工作内容。李先念、杨尚昆也会到工厂、农村视察。
199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1998年江泽民再次当选国家主席,胡锦涛则为国家副主席。200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当选国家主席,次年,他任职中央军委主席,曾庆红为国家副主席。2008年3月13日,胡锦涛再次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当选,习近平当选国家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