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宗武是当地一霸。民国初年,这一带称为“光修里”,他当过“里绅”,所以后来他虽当上团总,人们仍习惯称他为“里绅”。这个“里绅”,欺压百姓,鱼肉乡里,飞扬跋扈,无恶不作,百姓恨之入骨。特别是渭华暴动失败以后,他带领团丁,到处捕捉起义农民,迫害起义人员家属的累累罪行令人发指。所以,地下党的同志请求我们除掉这个两手沾满革命烈士鲜血的刽子手。
起初,我们不同意这样做,主要是怕给地下党同志带来灾害。地下党的同志坚持己见,有的说着说着失声痛哭起来。最后,经再三考虑同意了他们的要求。
宋宗武住在宋家斜。独门独院。前院有五间大厅,东西各有五间厢房,后院有房若干间。宋宗武和新娶的小老婆住在东房,宋母和宋妻住在西房。动手那晚,天很黑又刚刚下过雷雨,村内一片寂静,几乎没有行人。行动分工是:黄子文负责搞些钱,顺便把西厢房宋母她们住的房门锁上;我和士荣两人进宋的卧室除害;地下党七八个人,埋伏在院外接应。
晚十一时许,我和士荣.子文三人搭梯子上了西厢房,只见宋宗武房中灯还未熄,好象有人在说话。我们当即跳进院内,向宋的房子冲去,我一脚把门踹开,闪身跳到一个墙角,用枪指着宋宗武大喊:“不准动,动就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