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潇心里十分清楚,稳住几乎和他同龄的岳父“大人”对维系这段婚姻的重要性。
潘潇以“流金山庄”为载体,通过推出“会员”、“永久会员”、“转让股份”等系列敛财计划,开始了他的大贪特贪历程。
想与潘潇搞好关系、想讨好潘潇的人,就像猫儿闻到了鱼腥,很快就嗅出了当中的味道。他们以帮助山庄建设、投资山庄等的名义蜂拥而至,实际上是通过建房子、搞装修、购买设备等来行贿潘潇;甚至以发工资、返回租金等名义源源不断地把现金送到在“流金山庄”打理日常事务的潘潇的岳父手中,进而得到潘潇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照顾。
对他人通过各种各样手法贿送自己钱财的事,潘潇心里十分清楚,由于贪念作祟,他不仅没有拒绝,甚至怂恿家人拿别人以各种形式贿送的钱财。
因此,送钱给潘潇的人在送钱送物上更加明目张胆,潘潇亲属收他人钱财时更是来者不拒。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多行不义必自毙,潘潇为了“选美娇妻”而受贿的下场罪有应得。但是,区委书记为娇妻受贿窝案暴露出的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上的乏力,或许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中国官场的一朵"奇葩"
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因犯受贿罪已于去年12月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昨日,他的岳母王梅举也因涉嫌受贿罪在天河区法院受审,此案将择日宣判。此前,潘潇的岳父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8月1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