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担任乡长时起,卢荣友就开始收受贿赂,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2012年,纪检部门对卢荣友展开调查,此时他已经是庐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有关部门调查表明,16年的腐败之路,卢荣友共收受贿赂370多万元。昨日,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卢荣友已退还全部赃款赃物。
当上乡长开启“腐败之旅”
1996年11月,卢荣友在担任庐江县冶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巢湖冶山水泥厂厂长期间,在办公室内收受个体建筑商张某某2万元。后来,他接受张某某的请托,为结清巢湖冶山水泥厂欠其办公楼装潢工程款事项上提供帮助。 检方指控,1996年至2001年期间,被告人卢荣友先后利用担任冶山乡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乡长兼巢湖冶山水泥厂厂长、安徽冶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张某某等人共计1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汤池镇两年受贿328万元
在汤池镇,卢荣友开始了“狮子大开口”。短短两年时间,他在土地转让、工程招标等项目上做文章,受贿高达328万元。
2005年春节期间,汤池镇个体工商户吕某某为了取得金汤池商业街西边14亩土地的使用权,在卢荣友家中向其行贿2万元。随后,卢荣友没有经过任何招投标程序,就将该地块卖给吕某某,开发成“大竹园”小产权房项目。检方指控,两年内,卢荣友收受多人行贿,共计价值980951元。 此外,检方指控,卢荣友还主动索要“好处费”。 2006年五六月份,卢荣友担任庐江县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通过原庐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某某,接受上海景春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的请托,将汤池镇政府对面一块约30亩的土地卖给张某某开发小产权房项目。当年10~11月,卢荣友、汪某某向张某某提出,二人各出资30万元给张某某,但不参与所开发项目建设投入、经营管理,无论盈亏,只获取收益。 2010年1月至6月,张某某分5次给卢荣友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