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潇是在广州市原芳村区任职时认识李某的,当潘潇到花都区任职时,李某在花都也有投资。
潘潇曾称,李某在花都有投资意向时,曾向他提出想当区人大代表,潘潇也同意推荐李某。当获知有代表名额后,潘潇便推荐了李某,经人大常委会研究后,李某如愿当上人大代表。
娇妻和岳母 住豪宅穿国际名牌
潘潇在剖析自己蜕变时说:“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客观地说,我最后的这段婚姻是我变化的开始。”
潘潇至今经历了三段婚姻,三任妻子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有分量。第一任妻子是一名“校花”,第二、第三任更出自“美在花城”的选美小姐,貌美如花。现任妻子比潘潇小24岁。
要么妻子离他而去,要么妻子把他当作“摇钱树”。如何才能稳住娇妻的心,让潘潇费尽心思。
在第三段婚姻中,为赢得娇妻的欢心,潘潇对其百依百顺,放任年轻的妻子和岳母入住珠江新城豪宅、身穿国际名牌、出入豪车代步、出游非头等舱不坐。
为了满足家人过豪华生活的经济开销,潘潇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影响力为家庭谋私利。
通过“流金山庄”,潘潇开始了单独或伙同亲属大肆收受他人以“帮助”流金山庄建房、装修、购置物品等方式贿送的巨额财物,收受他人以“工资”、“租金”、“节日慰问费”等方式贿送的金钱。
亲属收他人钱财来者不拒
山庄建成后,潘潇安排岳父负责山庄日常经营和管理,岳母负责财务管理,自己幕后指挥、策划、联系“投资”商及客户,并要找他办事的人直接找其岳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