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的历史与演变
湘江潮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和及各级党委
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后者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它是公、检、法三家的“党内领导机构”,它已经存在了半个多世纪。
1958年
,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又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合署办公,并由公安部统一领导,法院检察院是公安的下属单位。 随着“文化大革命
”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中央政法小组在名存实亡了数年后,自1972年3月中央政法小组组长谢富治病故后,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
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
接掌。
文革结束后,1978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政法小组,协助中央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个部门的一些政策方针问题。1980年
1月24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的通知》;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
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书记”一职。
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