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列宁都生活在资本主义尚未发展的时代,那时的产品相对简单,手工作业相对普遍。他们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相对“粗陋”,所以他们提出的“按劳分配”的前提是一种公社制度,在这种公社里,全体人民都是劳动者,而且没有货币,经济以计划为主,保证每个劳动者都有活干,不至于让他们无法“各尽所能”。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或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看,这种社会主义完全是一种空想,这种分配制度也是不可能完全实行的。首先,现代技术的发展,逐渐拉平了人们的能力。在机械和自控设备日益发展的情况下,人对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影响越来越小,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的产品数量趋于一致,使“按劳分配”失去意义;其次,随着人类发展的需要,产品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集体操作程度也越来越高。如电力、化工、钢铁、石油、铁路、公路、医药、食品等支柱产业都已经高度集体操作化了,这种高度集体操作化使按个体分配的“按劳分配”无法实行;
其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单个企业来说,生产量由市场决定,企业需要的“劳动量”很可能不能满足职工的最小的“分配”要求,这将使劳动者无法养活自己;最后,“按劳分配”否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使弱势群体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如现在的40
、50
人员。
从实践上讲,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比马、列更有发言权,因为我们经历了“毛”式社会主义和“邓”式社会主义两种模式,更可以比较出其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