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在逃的西沟矿矿长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对其移送起诉时,段波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由,没有将连某与矿长刘某一并起诉,连某未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同案的矿长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为还原事实真相,办案人员数次赶赴临汾,向当时的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王军(化名)调查核实,王军证实,段波曾宴请他和区人大一位副主任,连某作陪。席间,段波提出,请王军关照连某。
这次“大难不死”,连某得以继续开矿。为了感谢段波的“大恩大德”,连某多次提出给段波买一辆汽车,段未置可否。2003年4月,在段波同学韩某的撮合下,连某出钱,为段波买了一辆价值78万元的美版丰田越野车。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车到手后,段安排韩某,将车牌手续挂在了韩某名下。
即使如此,段波仍觉不妥,不久,便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转给了临汾另一老板郝某。
今年50出头的郝某,是临汾赫赫有名的煤老板。虽然身家上亿,郝某却行事低调、绝少张扬,对两个儿子管教甚严,没有他的吩咐,他们几乎不敢和父亲同桌吃饭。
就是这样一个煤老板,却对段波言听计从,俯首甘为提款机。
2006年年初,郝某的煤矿因非法生产被临汾市煤炭安全监察大队查封,段波亲自出面协调,煤矿得以继续非法生产。正如公诉人当庭所言,“段波对郝的关照,可谓不遗余力全方位。”
作为回报,段波每有指令,郝某都是满口应承,“模范”充当了段波的私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