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老板进贡车子、房子
“段波毕竟是段波,”采访中,办案人员感叹。在多年的反腐工作中,这些办案人员曾与多名贪官较量,这些身份各异的官员,有的开口索要,少一分也不行;有的半推半就,不收白不收;更有甚者,收一半退一半,美其名曰“雅贪”。
段波不一样。
知情人告诉记者,段波很有能量,“全临汾没有摆不平的事”,逢年过节,得过段波恩惠的人,无不希望表达心意,但除了几个关系很铁的心腹,多数人根本见不到段波,他几乎从来不在临汾,“不在海南就在北京”。段波儿子过十二岁生日,趋之若鹜的送礼人都被告知,“这个生日不收礼”。但最终令段波身陷囹圄的大案表明:一般不收钱,是不收一般人的钱。一旦收,就不一般。
1998年11月,临汾市河底乡西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47人死亡。事故当天,矿主连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尧都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连某在临汾平阳宾馆接受调查期间,通过临汾市公安局民警董某,求助时任局长的段波:“只要我不死,事后一定重谢。”
1998年12月,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认为应该依法追究连某的刑事责任,连某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前,经段波同意被取保候审。
1999年8月,因西沟煤矿矿长刘某在逃,许多证据无法收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以达不到起诉条件为由,对连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00年1月,尧都区公安分局对连某解除取保候审,并决定对该案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