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7月,邹韬奋成立生活书店,任总经理。他自称创建生活书店之目的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了扩大宣传阵地。生活书店在全国各地建立了56家分支机构,先后出版发行数十种进步刊物和包括马克思主义译著在内的1000余种图书。
生活书店倡议人胡愈之回忆说,当时《生活》周刊随时都有被国民党政府查封的可能,有了书店,刊物即使被封,也可以换个名继续出版刊物。因此,当时的生活书店虽然效益较好,但就其性质而言,仍“不是私人牟利企业,而是集体经营的文化阵地”。
邹韬奋主张公开经费来源,不接受任何团体或个人的私人津贴,不接受欲操纵公司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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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周刊的维持与发展,全部依仗发行、广告及出版书籍等收入。这与邹韬奋所秉承的“报格”有关,即“绝对不容侵犯在言论上的独立精神”。因而,要凭独立自由之精神办报,首先必须在经济上保持独立,不为来路不明大资本大股东所节制。
为防有私己行为和“阴谋操纵或破坏”,《生活日报》本欲采用“信托人制”来全权主持报社的工作。但是,“信托人制”在民国《公司条例》里没有根据,于是采取“股份两合公司”的办法管理报社。
所谓“股份两合公司”,即由报社任“无限责任股东”,其余投资赞助者都是“有限责任股东”。
无限责任股东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负担经济上之无限责任;关于公司管理言论编辑等等事项,则为专一责任增高效率起见,由无限责任股东聘任若干人组织干部全权主持之。至于“有限责任股东”,得于股东中选出监察人五人(监察人任期一年,但可连选连任,“无限责任股东”不得为监察人),“有限责任股东”有监督财政之权,而无操纵行政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