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互联网研究者认为,这种开放是一个互联网的元级别架构,大家看到这个元架构非常敬仰,包括最近很火爆的“元宇宙“。开放也是互联网的元架构。
我个人的感觉是,谁能够在这种默认原则下,打破这种元级别的架构,他一定是非同寻常之人,需要超级应用的超级神功,这也是互联网互联互通的问题所在。
为什么这一次会有这个“自选动作“,这种超出我们预期之外的“动作”会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响?
我们回过头来溯源一下互联互通。互联互通最早出现在电报领域,当时大家为了不同的密码规则,不同的法则,引起了各国之间的矛盾,打破僵局是在1865年,当年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相当于维多利亚时期的互联网。
到了今天的互联网,承担这个使命的是电信联盟(ITU)。互联互通是这个联盟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美国1934年颁布的通信法案和1996年颁布的电信法案中,互联互通都是基本规则。包括中国的电信条例,都有关于互联互通的基本要求。它们针对的主要还是底层通信的互联互通。基于底层通信网络的互联网服务信息和服务之互联互通,则是最近十几年才发生的事情,互联互通,可以理解为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互通、网络和设备之间的互通,以及设备和设备之间的互通。
将此问题置于整个历史进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在90年代也有电信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但是真正纯粹的互联网的互联互通要到2010年代。从社交媒体巨头崛起,坐拥几亿级的用户,到“围墙花园”的出现,直到当前的加强版“围墙花园”,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才真正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