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与制造业比较。
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 2004年制造业资产总计是房地产业的2.6倍(制造业资产总计18.2万亿),资产负债率比房地产业少14.3个百分点,为58.3%;而缴纳税额是房地产业的6.5倍—— 2001年到2008年期间制造业缴纳税款9.76万亿。
再与建筑业比较。
建筑业是和房地产业关系最为密切的行业,2004年末建筑业的资产总计是房地产业的45%,资产负债率62.6%;2001年到2008年期间缴纳税款是房地产业的90%。
然后与同是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业作比较。
2004年末的批发零售业资产总计是房地产业的88.6%,资产负债率69.8%;2001年到2008年期间缴纳税款是房地产业的2.15倍。
这样比较下来,房地产业缴纳总税款中的7%算贡献大吗?
况且,在房地产业所缴的税款中,52%是营业税,28%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特点是只要发生销售,就得纳税。房地产业营业税率是按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5%计算,与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适用同一税率,转让土地使用权也与其他无形资产的转让(如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商誉等)适用同一税率,亦是5%。因此,房地产的营业税可观就是销售额的可观,而全国房地产销售额可观是与大动迁带来的住房需求、投机带来的住房需求以及房价上涨等因素交织在一起的,与房地产业的经营能力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