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就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
1、公务员的私蓄用于放高利贷,应该遵守民间规则,高利率高风险!不能只赢得起而输不起!法律不能为保护“官资”而杀人!
2、吴英并未直接借用“官资”,而是通过专业的”资金掮客“林正平借入”管资“,林(前公务员)已经以”非法集资罪“判刑,吴英最多也是”非法集资“罪!
3、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吴是”诈骗“,大多数资金购买了资产和支付前期高利息!
4、如果没有2007的突然的刑事警察介入,这些资产三年增值起码在60%!
江苏南京晓庄学院教授邵建在微博中说:“非法集资?笑话。不是吴英非法,而是这个罪名非法。凭什么集资只能由国家垄断,私人一旦介入,即成非法。同理,非法出版、非法结社,这种罪名全世界没有,只有中国有。本来都是民间的权利,却一项项剥夺。将正常的权利视为非法,甚至还要枪杀,可怜的吴英。”
对于吴英终审死刑,河北著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微博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没有改善,看不到有改善的迹象。比如说吴英案,吴英那么大的企业,她的本色集团应该说很大了,但是她没有一分钱贷款,借的全是高利贷。就像我这个企业到现在也没有贷款,这个企业现在年产值也接近10个亿了,我们仍然是贷不了款。”原著名《财经》杂志记者杨海鹏认为吴英无罪。